一名證監會前經理涉嫌多次利用內部系統,非法查閱與職務無關的資料,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罪,案件在東區裁判法院提訊。主任裁判官張志偉將案押後至9月28日再訊,被告准以5萬元現金保釋,期間須交出旅遊證件,不得離港,並須每月兩次到香港仔警署報到。

39歲被告湯家莉,控罪指她涉嫌在2020至2024年間,先後12次透過證監會內部資訊系統,查閱10名人士及商業機構的資料,藉此使自己或他人不誠實地獲益。廉署調查發現,相關資料與被告的日常職務或負責調查的個案完全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