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日前大狗咬死兩隻小狗事件,漁護署根據《危險狗隻規例》控告52歲大狗男主人沒有妥善管控大型狗隻,明日在屯門裁判法院提堂,並正根據《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加控其他控罪。
署方指,男狗主涉嫌上月和本月期間,至少兩次未有按照法例要求,在公眾地方穩妥地牽引大狗,大狗分別襲擊三隻狗隻,導致兩死一傷,涉事大狗正在漁護署轄下動物管理中心接受觀察,男狗主已簽署同意書,將狗隻的管養權交予漁護署,署方會為狗隻作性情評估,決定合適的處理方式。
署方強調十分重視事件,會與律政司合作,做好調查和檢控工作,亦正檢視現行罰則的阻嚇力是否足以打擊畜養人不負責任的行為。
漁護署較早時指,正與狗主商討後續安排,若放棄飼養,而獸醫評估後認為不適合安排其他人領養,會考慮「人道處理」;涉案大狗上月亦曾咬傷一隻哥基犬。動物保護組織「毛守救援」就引述狗主指,從新聞得知狗隻可能面臨人道毀滅,正嘗試向署方申請領回狗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