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港國安公署表示,堅定支持香港特區司法機關依法裁定「支聯會案」不認罪被告「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名成立,指裁決結果彰顯法治精神,捍衛香港國安法權威。

國安公署發言人表示,「支聯會案」各被告妄圖推翻、破壞憲法確立的國家根本制度,蠱惑民眾對國家政權的仇視、憎恨和離叛情緒;香港國安法實施後仍未收手,行為嚴重損害國家及香港的根本利益,構成破壞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的現實危害,必須追究嚴懲。在案件中,香港警隊嚴格執法,司法機關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程序公開透明,對相關被告依法作出定罪裁決是合理合法,符合香港根本利益,反映社會共同心聲,是全面準確實施維護國家安全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必然要求,是依法維護國家安全的正義之舉。

發言人又指,少數西方國家政客與亂港勢力、反華媒體狼狽為奸,打著「人權自由」的幌子公然為鄒幸彤等被告開脫說項,罔顧事實、誣蔑炒作所謂超期羈押,叫囂「無條件釋放」,粗暴干預香港司法,批評是別有用心的政治操弄,對法治精神的公然踐踏,險惡圖謀注定以失敗告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