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歲香港電台採訪主任莊德賢,去年11月在旺角偷拍女子裙底,早前承認一項「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罪,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處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案情指,被告去年11月在旺角拍攝一名女子的私密部位,被告開審時指,不想在兒子心中留下壞印象,決定認罪。辯方引述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指,被告家庭穩定,職業良好,具真誠悔意,主動尋求專家協助,沒犯罪傾向,有信心可透過社會服務更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