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宏福苑政府收購業權方案的期限,今日下午5時屆滿。截至昨日中午已有超過97%業主接受收購。有業主指,政府決策過程不公道,堅持不出售業權。亦有業主指,至今未有足夠資料選擇安置地點,期望延遲期限。

業主指未有足夠資料決定 冀延遲期限

住在宏泰閣5樓的歐太,是其中一個堅拒出售業權的業主。她與丈夫育有3名子女,堅持在大埔區安置,但她指近日才收到頌雅路西居屋項目的資料,短時間內難以做決定,期望政府延遲期限。她又認為公道來說,政府應該先公布火災調查報告,交代火災成因及樓宇管理改善措施,才要求業主選擇出售業權否。

業主批政府無與居民商量

住在宏盛閣14樓的何小姐,認為政府收購業權方案的整個制定過程都不公道,由年初的問卷調查進行時只是收集意向,但2月公布結果時隨即指收購業權是最終方案,批評無與街坊商量過就決定。她又指,政府拒絕提供驗樓報告,身為業主無法評估樓宇損毀程度,令她不禁懷疑是否只需修復就有機會繼續居住。

截止前3天簽字出售業權 業主稱像簽紙離婚

71歲的宏仁閣業主陳太,在截止前3天才簽署「接受收購建議信件」。他與丈夫居於宏福苑多年,一直希望政府原址重建,因此放棄在6月30日前出售業權優先選樓,盼望政府公布重建選項。不過之後政府一直無提出其他方案,並定期更新已出售業權的比例,令她感到很大壓力;基於家庭及經濟考慮,最終在截止前3天決定出售業權。

陳太形容下決定時很痛,簽署文件時難以下筆,感覺是真正與宏福苑告別,難受得像被逼簽署離婚協議書,簽署後更忍不住落淚。她指對政府的處理方法感到失望及傷心。

「立法收回業權」說法形同恐嚇

一家五口居於宏泰閣的王先生,是首批交回「接受收購建議信件」的居民,但他首選方案其實是在廣福公園原區重建,因為不想遷離大埔區,影響家中老人及小孩的生活環境,重新適應並不容易。不過,政府公布長遠安置方案後,他認為政府是在逼迫居民出售業權,政府多次強調「不排除立法收回業權」,說法更加形同恐嚇。最終為了長遠計劃決定出售業權。他認為,如果不是出於家庭考慮,一定會堅持不出售業權,並要求政府原區重建。

鄧家彪:無人能提更有效迅速方案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鄧家彪認為,已有超過97%業主出售業權,反映絕大多數業主接受方案。他又指,政府要兼顧不同業主意向及需求,相信現時方案已取得最大平衡,反過來無人能提出更可行、有效及迅速的安置方案。

鄧家彪認為,政府之後會考慮為宏福苑「度身訂造」立法,收回餘下業主的業權;亦不排除透過強拍機制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