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護署否認單看一眼便判斷犬隻是否屬格鬥狗隻。漁護署首席獸醫師楊莉表示,以目測身體特徵進行判斷,是目前國際最主流且準確的評估方法,署方會安排獸醫進行鑑定,透過觀察狗隻的身體特徵,例如頭部、眼、耳、口和鼻型,以及整體體態與體格比例作判斷;其中嘴及下巴的角度,是顯示狗隻咬合力與潛在傷害力的明顯身體特徵。
她又說,市面上的基因檢測由於參數或評估指標不一,僅能作為輔助工具,若狗主對鑑定結果有異議,可向狗隻及貓隻分類委員會申請再次鑑定。
根據法例,格鬥犬涵蓋比特鬥牛㹴、日本土佐犬、阿根廷杜告狗、巴西非拉狗,以及這4類狗的任何混種。楊莉在電台節目指,是參考英國等國際做法訂立法例,並無擴闊格鬥犬定義,並根據狗隻的外形特徵進行規管,並非純粹按品種劃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