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進本土派組織「光城者」成員張昊揚,串謀導致相當可能危害生命或財產的爆炸罪成,被判囚6年。他不服刑期提出上訴,高等法院上訴庭裁定他得直,減刑8個月,至5年4個月。

張昊揚是前賢學思政的成員,他承認於2021年聯同6名「光城者」成員,策劃在香港不同地方放置炸彈。原審法官李運騰判刑時指,張昊揚協助案件主腦、招募參與者,發送製作炸藥資訊,罪責比其他被告重,因此判囚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