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場三跑項目分判合約貪污案,填料供應運輸分判商「卡樂工程」東主吳啟安,在區域法院承認向機管局時任總經理和首席高級經理,以及「大判」承建商職員行賄,涉款超過590萬元,以換取約4.3億元的分判合約及物料訂單。同案58歲被告、卡樂工程前項目經理廖偉倫,早前亦已承認相關行賄控罪。法官將兩人的判刑押後至明年3月5日,准許他們繼續保釋,廉署已向法庭申請充公吳啟安的犯罪得益。
案情指,吳啟安於2018年1月至2022年7月期間,先後行賄機管局時任首席高級經理李永輝約250萬元,並向另一名機管局職員提供折合約72萬港元的人民幣款項,協助對方在內地置業。亦向大判承建商的項目經理、副總經理及施工經理等人提供合共270萬元賄款,以取得填海工程分判合約、物料訂單,以及地基工程合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