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散的支聯會、前主席李卓人、前副主席鄒幸彤,被裁定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罪成;同案被告、支聯會前副主席何俊仁開審前認罪。司法機構網站顯示,案件將在周五早上10時判刑,預計需時60分鐘。
3名被告就本案已還押3年半至近4年。港區國安法下的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刑罰分「情節嚴重」和「情節較輕」兩級。「情節嚴重」判監5年至10年、「情節較輕」判處5年或以下監禁。
李卓人及何俊仁的代表大律師沈士文求情時指,30多年來無證據顯示,有人因支聯會的煽惑而作出具體顛覆國家行為,法庭應考慮煽惑行為帶來的實質破壞及影響,希望將李卓人及何俊仁視為「情節較輕」,判處5年以下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