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前議員黃錦輝渉嫌酒後駕駛,案件早上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黃錦輝由立法會前議員、執業律師謝偉俊代表,毋須答辯。裁判官黃國輝應辯方要求,將案件押後至11月11日再提訊,批准黃錦輝以5000元保釋,須每兩星期到馬鞍山警署報到一次,期間不得接觸控方證人、不得駕駛任何車輛,以及要交出駕駛執照。黃錦輝步出法院後,未有回應記者提問,並登上私家車離開。
黃錦輝6月在中大校園渉嫌酒後駕駛被捕,被控一項酒後駕駛、一項危險駕駛、一項發生交通意外後沒有停車罪,及一項發生交通意外後沒有報案罪。他案發後辭去立法會所有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