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宇署就大埔宏福苑火災的樓宇維修工程,向工程顧問「鴻毅建築師」、其董事黃俠然及註冊檢驗人員吳躍、總承建商「宏業」及其董事侯華建和何建業,提出合共259項檢控,包括涉嫌准許或授權在進行建築工程時,使用欠妥或不符合《建築物條例》條文的物料、准許或授權進行建築工程,而檢驗或工程進行方式導致有人受傷及財產損毀、沒有妥善監督修葺工程等。
屋宇署指調查顯示,鴻毅建築師聘用的註冊檢驗人員,沒有妥善監督訂明修葺及沒有確保建築物安全,而宏業及鴻毅建築師在工程進行期間,涉嫌准許或授權使用非阻燃的棚網及帆布、以非阻燃發泡膠板遮擋窗戶,以及移除樓梯走火通道的窗戶,開設俗稱「生口」的開口,並以非阻燃物料掩蓋,令火勢迅速蔓延,阻礙逃生,最終導致168人死亡及79人受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