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提出修訂《醫生註冊條例》改革醫委會,改組方案建議加入3名業外委員及1名基層醫療代表。醫委會向立法會提交意見書,形容3名業外委員形同「陌生人」,未必熟悉醫委會職能,會影響醫委會運作,又質疑基層醫療代表與醫委會的關聯性,建議政府由其他醫生相關組織委任。對於政府將醫學會選舉產生的席位,由7席減至4席,醫委會亦表示關注,認為醫學會作為最具代表性的醫生組織,有助分享經驗及傳承。

對於政府建議取消緩刑,醫委會不同意,認為緩刑安排可應對特定情况,特別是不牽涉病人安全的個案,例如醫生涉及偷竊被定罪、違規宣傳等;若處以勸誡或譴責會過輕,但除牌或停牌又過重,因此保留緩刑是合適處理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