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處本月起,接納「臨時手動火警警報裝置」,暫代火警警報系統失效時的功能。

消防處署理副消防總長黃宇輝指,臨時裝置主要是用來在有需要時,迅速替代原有警報,以通知居民逃生,並沒有通知消防處的功能;如果要將裝置的線路接駁至消防處,就會失去臨時措施的意義。

黃宇輝在本台節目指,有關屋苑必須安裝臨時消防警鐘,處方會提供寬限期,以彈性處理。他又說,臨時措施只能代替火警警報的部分功能,不能永久使用,強調屋苑仍需維修火警警報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