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李家超發表本港首份《五年規劃》。《規劃》提出深化與內地合作,包括通過多層次的合作模式,對接不同地區的發展需求與產業布局,強化專業協作、市場互通、人才交流,並會建立常態化政府部門交流機制。
《規劃》亦提出,深化國際交往合作,積極參與國際經濟貿易組織,包括亞太經合組織、世貿組織等;吸引更多國際組織和多邊機構在香港設立辦公室或區域總部。香港天文台會持續為東南亞提供臨近預報的培訓和技術支援。《規劃》亦提出深化國際法律及解決爭議服務中心地位,並推廣中國標準,包括鐵路、低空經濟、 中醫藥、國家醫院認證、綠氫和低碳氫標準及認證制度。
李家超又在《五年規劃》提出,深度參與高質量共建「一帶一路」, 積極參與「絲路海運」與「空中絲綢之路」建設,亦拓展與共建「一帶一路」國家的人文交流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