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份《施政報告》提出制訂更嚴謹的顧問和承建商預審名單。發展局指, 本月30日至下月23日,接受顧問和承建商申請加入名單。
發展局向立法會提交文件,指會制訂3張預審名單,涵蓋驗樓顧問,草擬工程標書和監督工程的顧問,以及施工的承建商。預審準則包含技術能力、誠信操守、財務能力和過往表現,訂明對負責履行《建築物條例》的專業人士要求,避免「掛單」作業或「只外判不生產」;亦須通過執法機關的背景審查,及定期審核工程表現,作為日後能否繼續納入名單的考慮。
局方指,預審準則是最低門檻,日後招標仍會按維修項目規模及複雜程度,在標書中另行指明有關招標項目對顧問或承建商的要求。名單將每兩年檢視一次,屆時顧問和承建商須重新遞交資料,若期間因誠信相關罪行被定罪,會被立即除名,如工程表現欠佳或涉及重大地盤事故等,局方可暫停預審資格,申請人可就預審資格結果申請覆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