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36歲無業男子,涉嫌去年冒認大埔宏福苑大火災民,騙取緊急救濟登記證及1.8萬元救濟金,被控欺詐及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等5項罪名。在粉嶺裁判法院再訊,押後至11月17日再審,被告獲准保釋。

控方在庭上表示,警方調查發現案中有一張3000元支票曾被提取,律政司需要更多時間處理,因此申請押後案件,獲裁判官批准,並拒絕辯方更改保釋條件的申請。

被告馮俊傑被控於去年11月底至12月初,冒認大埔宏福苑宏盛閣一名業主的身份登記為災民,誘使民政事務處發出緊急救濟登記證,並以騙取手段獲取民政事務處、九龍樂善堂及香港聖公會,共1.8萬元的救濟金。他另外被控一項未有按要求出示身份證明文件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