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環署將重新編配共321個空置固定小販攤位,並簽發新牌照,合資格人士下月6日至26日可以提交申請。攤位分別位於油尖旺、荃灣、深水埗和灣仔等,將平均分配予4類申請者,包括持牌固定攤位報販、持牌流動小販、合資格現職登記助手,以及符合基本條件的公眾人士,每名申請人只限遞交一份申請,抽籤完成後,合資格申請人將獲發信通知揀選攤位次序編號,署方會分批發信邀請入圍申請人揀選攤位,並辦理簽發新牌照手續。

發言人指,除持牌固定攤位報販及持牌流動小販申請人外,新簽發小販牌照營運期7年,牌照營運期屆滿後不予續期。申請人亦須按食環署事先批准的規格,自費設計及建造攤檔,經確認符合規格後方可營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