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施政報告》提出,將「未補價資助出售房屋出租計劃」擴展至白表申請者,並推出長者樓換樓計劃,讓長者業主免補地價在第二市場出售原有單位,再購買一個實用面積較小或位處較偏遠地區的單位。兩項計劃今日起接受申請。

其中白表申請人租住未補價居屋的計劃,房委會和房協將以先導形式推出計劃,名額共3千個。參與計劃的業主須於交表當日擁有單位業權滿十年或以上,而且單位仍未補價。參與計劃的租戶須符合最新一期居屋白表入息及資產限額資格,亦須由申請日期前的24個月起計,直至獲發「租客證書」當日,申請人或家庭成員並無擁有任何香港住宅物業。

至於「長者樓換樓計劃」,申請者須擁有未補價資助出售單位。當局亦規定所有業主及已登記家庭成員年滿60歲,已擁有該單位業權滿十年,亦要由申請日期前的24個月起計,直至簽訂新購入單位的臨時買賣合約當日,業主及所有家庭成員並無擁有任何香港住宅物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