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援署署長陳澤銘表示,署方每年接獲8000多宗法援申請,批出5000多宗,真正涉及司法覆核的只有約5%,形容被外界批評「濫批申請」是「食死貓」。
陳澤銘接受報章訪問時解釋,若法院已批出司法覆核許可,即是申請人有機會勝訴,若申請人的經濟審查亦符合資格,署方便沒有理據不批出申請,可能令公眾誤解法援署是「濫批」,但實際上有案例是法官質疑署方為何沒有批出法援申請。陳澤銘強調司法覆核是很重要的制度,讓小市民有機會挑戰公共機構,維護權益,署方亦會嚴謹審批法援申請。
陳澤銘又透露,法援署至今收到521宗涉及大埔宏福苑火災的申請,當中133宗獲批,但仍處於很初期階段,甚至未能確定誰是被告,因此暫時無法推進,預計獨立委員會報告公布後,責任問題會更明確,屆時獲委派的律師會作出專業判斷,為申請人提供協助。至於其餘的申請,有177宗已撤回、140宗申請人要求暫緩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