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處聯同物業管理業監管局推出《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宣傳小冊子,為物業管理業界提供日常管理指引,確保樓宇消防安全。小冊子列出四大管理要點,包括物管人員如發現消防隱患,須即時記錄並主動跟進直至清除,若未能及時清除,應適時呈報並配合調查,以及要最少每12個月舉辦一次實體火警演習。
在設備保養方面,物管人員須嚴格監察消防裝置及設備,按法例定期進行維修保養,如需暫時關閉系統,必須按規定張貼告示並通知消防處;而在協調大型維修或消防工程時,亦應善用「消防工程日誌」進行風險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