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宏福苑業主完成簽署買賣協議的期限將在下星期四期滿。在立法會一個委員會上,房屋局長何永賢表示如業主有誠意完成交易,但因不能控制情況未能在限期內簽署協議,當局會體諒並彈性安排;但如業主無意再討論,或拒絕簽署文件,會視作不接受收購計劃,當局不排除需要立法處理。
工聯會鄧家彪表示,有部分業主選擇房協粉嶺項目或九龍灣盛緻苑等較貴項目,印花稅達六位數,關注可否協助紓緩開支。
何永賢指,政府收購價比市價高三成,已顧及居民搬屋、裝修、律師費及印花稅開支;又指收購價足以購買特設銷售計劃中三分二單位;財政預算案亦已將400萬以下物業印花稅減至100元,認為政府已在平衡公帑資源下盡力協助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