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交平台有帖文指,一名內地女碩士生乘坐東鐵綫頭等車廂到旺角東站期間,被職員發現逃票。女乘客原本打算出示身份證,但職員指若出示身份證要罰款,並詢問她是否有港澳通行證。最終女乘客出示通行證後,只獲發違反附例通知書,未有被徵收罰款。
港鐵回覆查詢表示,當時員工是基於涉事乘客最初出示身份證明文件的簽發日期,要求查看其他證明文件以查核逃票紀錄。在確認該乘客過往沒有逃票紀錄後,職員評估相關因素後,按既定程序發出書面警告,並提醒如有再犯將徵收附加費,強調有關做法符合前綫人員的一貫處理。
港鐵又指,對於當時的處理引致乘客誤解表示遺憾,但指基於查票行動的性質,一般在過程中不宜作出解釋;強調乘客的身份背景不是徵收附加費的考慮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