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一連兩日在大嶼山打擊非法使用電動可移動工具,拘捕5男1女,年齡35至69歲,扣查6輛電動可移動工具,所有被捕人獲准保釋。

警方指,電動可移動工具有機會造成致命交通意外,不宜與一般汽車共同使用路面,亦不適合在行人路上使用,任何人使用均屬違法。警方會繼續在區內嚴厲執法,保障其他道路使用者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