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塘海濱道一幢工廈4名業主,由於不遵從屋宇署發出的清拆令和修葺令,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判罰款共110萬元。

個䅁涉及工廈6個改建成迷你倉的單位,由於有關改建及加建工程無事先獲屋宇署批准和同意,並阻礙逃生途徑及消防和救援進出途徑,違反《建築物(規劃)規例》,屋宇署根據《建築物條例》發出6張清拆令和6張修葺令,但4人沒履行法定命令,曾遭屋宇署檢控,被定罪及罰款,但之後仍未遵從,署方於是提出第二次撿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