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國安處前日以一項「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罪,正式落案控告一名52歲本地男子,案件同日下午已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被告今年7月9日在東區被捕,警方調查指他涉嫌多次透過網上社交平台發布具有煽動意圖的信息,內容包括引起他人對國家及香港特區政府和司法機構的憎恨,以及煽惑他人企圖不循合法途徑改變特區依法制定的事項,涉嫌違反《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24條「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