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教育大學男生在迎新營非禮、強姦及窺淫5名女子,罪名成立,今日在高等法院被判處監禁7年1星期。
31歲被告被控於2023年教大迎新營、紅十字會聯校迎新營、及飛鵝山等場合,非禮、強姦、及暗中觀察女子露出私密部位或進行私密行為,共被控3項非禮罪、1項強姦罪及1項窺淫罪。法官杜麗冰判刑時指,被告犯案時沒有使用武力或威嚇,沒有加刑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