匡智會轄下位於大埔的殘疾人士院舍,時任男助理舍監宗培基,在2024年5度性侵一名當時21歲的輕度智障女學員,在高等法院被判5項強姦罪成,判囚13年。
法官游德康判刑時,批評被告利用事主渴望關懷的心理犯案,行為違反誠信,亦是有預謀及重覆犯案;自辯時的解釋更是荒謬絕倫,浪費法庭及陪審團時間,行為令人極可鄙、厭惡及震驚,認為並沒有任何報告顯示被告有悔意。
警方歡迎法庭判決 冀事主及家屬重新出發
警方歡迎法庭判決,相信刑期對同類型案件有阻嚇作用。有份調查的大埔警區刑事部總督察譚婧珊表示,案件令人痛心疾首的,是被告利用職位之便,以照顧者角色,濫用事主的信任,從而對事主進行性侵。
譚婧珊指,案中受害人在法例下,屬於「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比平常人需要更多支援,才能克服溝通障礙,以及對施暴者的依賴心理,撐過逾兩年的警方調查,及繁瑣的法庭審訊程序。她說,案件終於在今日正式完結,希望受害人及家屬重新出發、開始新生活。
法庭命令仍生效 不得透露事主身份
警方提醒市民,法庭頒布的命令仍生效,即是禁止任何人,以任何方式或途徑,透露、發佈或報道受害人和她家人的姓名、照片或地址等資料;若有人違反命令,會被視作藐視法庭,或需接受相關處分。
另外,警方表示,面對同類型性暴力罪行,社會各界的監察同樣不可或缺,若發現可疑事件,應挺身舉報,與警方一同採取「零容忍」態度,堅守保護「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的信念。
被告先後5度性侵事主 事主因害怕不敢出聲違抗
在案件審訊期間,庭上透露被告宗培基,遭起訴時38歲,他在2024年6月下旬開始,擔任涉案宿舍的助理舍監,並在半個月後,即是同年7至8月期間,5度在宿舍強姦事主。涉案宿舍同年8月中報警,警方翻查閉路電視後,發現被告4次帶事主入男職員房,並1次在半夜進入事主的房間。事主的床單上驗出被告精液,被告辦公室儲物櫃內,則搜出潤滑劑及安全套等。
庭上亦透露,女事主在案發時,智力約等同約9歲的兒童,視被告為朋友;她在錄影會面中表示,曾遭被告強姦,但因害怕被告而不敢出聲違抗,又指被告曾不使用避孕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