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調查宏福苑大火的獨立委員會,在網頁上載新一批書面回覆。在大維修中,負責宏道閣外牆修葺的外判商明旺維修工程,被問到誰指示使用發泡膠板遮蓋窗戶時指,是總承建商宏業在去年1月16日、即施工首日,指示負責人張明海「跟公司樣板做」,安裝發泡膠板工序涉及使用膠紙黏窗、夾縫留通風,而發泡膠板並非由明旺負責採購。對於發泡膠板封窗能如何協助工程,以及是否行內常用,明旺則供稱不知詳情。
對於後樓梯部分窗口被拆走,改裝成通往棚架的「生口」,導致濃煙及火舌在大火期間湧入大廈,明旺確認有參與宏道閣的拆窗工作,是跟公司指示的樣板做,指改裝「生口」一般慣常做法,並聲稱拆卸窗戶無需任何申請。
明旺亦有提及,是透過與「承造工程有限公司」磋商獲分判工程,只達成口頭承諾,並沒有與宏業簽訂任何合同,施工時間表由去年1月16日開始,至4月完工。
志富建築:對樓梯窗戶開「生口」知情 惟沒刻意考究
負責大埔宏福苑後樓梯工程「入則」的志富建築,在回覆大火獨立委員會的信件中承認,對樓梯窗戶開作「生口」知情,但沒有刻意考究。
獨立委員會上載的新一批文件,包括向志富建築有關後樓梯「生口」的提問及對方的回覆。志富建築指,宏福苑後樓梯更換窗戶的工程,是滿昌工程有限公司承接,大火前從呈報小型工程得知開設「生口」,指是一般慣常做法,而「生口」問題應由總承辦商處理。
至於是否知悉拆除窗戶開設「生口」會令火和煙進入後樓梯,以及做法屬違法,志富回應指「沒有」,而地盤總體管理由總承辦商負責,所有施工設計和程序亦由總承辦商安排,滿昌按照指示施工。
檢驗人員:開「生口」與原有窗戶防火上沒分別
註冊檢驗人員、屋宇署名冊認可人士黎家榮就書面回覆委員會,指自己只是受聘將後樓梯窗戶更換為固定式防火不銹鋼窗,而非梯間木板安裝等的其他工程,以及屋苑整體翻新工程。他指,原有可開啟的窗戶沒有防火和防煙功能,拆除後以木板遮蓋,不會對窗戶防火能力有不良影響,所以當時不覺得是違法;又指每周監督換窗工程期間,不見有工人在棚架上吸煙,或在換窗工程範疇內有明顯火警隱患。
同屬註冊檢驗人員、本身是註冊結構工程師的戚務堅回覆指,巡查發現梯間約每隔5層有窗戶被拆除,但同樣由於原有窗戶與「生口」一樣不防火、不防煙,在消防安全角度上,兩者沒分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