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每年接獲逾30宗有關搬屋服務的投訴,涉及隱蔽收費、合併貨櫃延誤以及搬運期間物件損毀賠償等爭議。
有投訴人透過網上平台預約搬屋服務,費用約2000元,並支付訂金,隨後職員得知其居所大廈正門設有5級樓梯,即表示須按整張訂單加收15%樓梯費。投訴人指公司在報價及收取訂金前,從未主動查詢是否有樓梯,也沒有說明樓梯費的收費準則。經消委會跟進後,涉事公司同意按取消預約及退回訂金。
另外有投訴人委託公司搬遷後,發現一部約值1.1萬元的電視機螢幕破裂,無法維修,搬屋公司最初只肯賠300元,經消委會轉介後,最終賠償2000元。
消委會建議搬屋業界提高報價及服務安排的透明度,主動了解搬運環境和服務需要,具體列明各項附加費的徵收條件及計算方式,並妥善記錄搬運前後狀況;消費者在選擇服務時亦應貨比三家,仔細核對服務範圍、附加費、訂金退還及賠償條款,並為搬運和入住安排預留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