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宏福苑業主簽署出售單位《買賣協議》的限期昨日屆滿,房屋局表示,八座共1850戶業主已簽署協議,佔合部單位總數的93.2%。局方指,部分業主因為特殊情況,例如需更多時間釐清或處理單位業權,包括遺囑認證、破產、有業權爭議或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個案;或業主正身處香港境外等,未能在限期前簽署《買賣協議》。
當局強調,會本著情、理、法兼備,並以情為先原則,按個別情況酌情考慮作適切安排,繼續跟進契約轉讓手續以完成業權轉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