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能源環保股份有限公司今年競投,屯門曾嘴第二座現代垃圾焚化爐I·PARK2合約落選;星期二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質疑中標公司成員中國建築工程,涉及兩宗致命工業意外,但發展局無暫停投標「建築」公共工程資格,環保署仍批出合約。本台正向發展局與環保署查詢。

涉案項目為I·PARK2現代垃圾焚化爐,總值219.5億元。入稟狀指,獲批合約的聯營公司「Hong Kong Energy Recovery Park」,成員包括「中國建築工程(香港)有限公司」。申請人表示,中國建築工程負責的赤鱲角工程及啟德醫院地盤,分別在去年7月及今年4月發生致命工業意外。雖然發展局曾一度暫停有關公司投標「道路及渠務」工程的資格,但並無暫停投標「建築」工程的資格。

申請人認為,根據《承建商管理手冊》及招標條款,鑑於發生嚴重工業意外,中國建築工程在「建築」類別的投標資格理應被暫停。申請人質疑發展局未有跟從自身政策,屬違法行為,而環保署亦不應批出合約。申請人曾四度去信政府部門查詢,未獲回覆因而入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