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電工程署早前巡查發現「臺日電梯」承辦的多個屋苑及大廈樓宇升降機沒有安裝耐火門框組件,署方向全港註冊升降機承辦商及工程師發出特別通告,要求檢視由2017年10月17日至今年10月16日期間,所有涉及更換或新增升降機層站門的升降機,並須於一個月內簽署和交回「升降機層站門抗火效能證明聲明書」,如作出虛假聲明即屬違法。若發現工程質素或檢查有問題,必須即時改善。
工程師:先審視過去十年工程做法合理
工程師學會機械、輪機、造船及化工分部前主席司徒家成向本台表示,署方要求審視過去10年的工程,做法合理且切合實際,指全港有9000多部相關升降機,若要求一次過全面重新檢查,在業界人手、時間及零件供應上均無法承擔,因此以10年內的升降機作為起步點和指標進行巡查,確認是否符合門框耐火要求,若發現問題可即時回報及重做,建議署方未來可進一步將檢查範圍擴展至15年或20年樓齡的升降機,按部就班保障升降機安全。
司徒家成又指,業界對過往簽發的工程文件及復檢過程確實存有擔憂,但相信署方會提供適當寬限期,讓承辦商及工程師在指定期限內完成核查並合規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