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42歲內地女子,因進口未完稅香煙和電子煙,違反《應課稅品條例》及《進出口條例》,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7個月。海關歡迎有關判刑,認為監禁式刑罰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充分反映罪行嚴重性。

涉事女子8月中由日本東京,經台北飛抵本港,海關在機場為她清關時,在她的個人行李內,檢獲6.12萬支未完稅香煙,及7600支另類吸煙產品,估計市值約29.8萬元,應課稅值約2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