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20歲內地男子使用假學歷來港讀書,他早前承認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罪,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判囚兩個月。

案情指,被告向本地一間專上學院提交虛假的海外學院學歷證明,聲稱曾修讀為期3年的文憑課程,借此獲取高級文憑課程錄取資格,並在來港就讀的進入許可申請中,向入境處申報有關學歷。被告在警誡下供稱,經中介安排在該海外學院的內地分校,透過遙距方式修畢兩個月的課程並取得證明,但警方及入境處調查發現該海外學院並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