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指,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今日向行政長官提交報告。報告有超過十個章節,當中會點名4個政府部門失職,包括房屋局獨立審查組、屋宇署、消防處,以及勞工處,其中以房屋局獨立審查組責任最大。報告亦會提及總承建商宏業、工程顧問鴻毅等,在事件中要負主要責任。不過,消息指,報告不會提及問責官員,至於如何問責及懲處,要交由政府決定。
另外,報告亦提出一系列建議,避免類似事件再發生,包括要加強監管相關專業人士,不能做橡皮圖章、引入具刑事成分的罰則,防止大維修圍標情況;報告亦對工程物料標準作出建議,消防處要改善提交消防裝置及設備證書的方式。
消息又指,行政長官在接到報告後不會即日公開,先交由律政司審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