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階段強積金「全自由行」安排將於12月21日實施,在去年5月或之後新入職或轉工的僱員,可以將現職期間僱主供款的累算權益,全數從僱主參加的強積金計劃轉移至自選的個人帳戶。積金局主席劉麥嘉軒表示,首階段「全自由行」將涵蓋約100萬名僱員,隨着更多畢業生投身職場,受惠人數將持續增加,「積金易」平台已更新相應功能,讓僱員辦理轉移。

劉麥嘉軒發表網誌指,次階段的「全自由行」涉及於去年5月前已入職的僱員;由於他們的僱主強制性供款仍有機會用作「對沖」長期服務金或遣散費,需要進行額外的法例修訂,政府計劃明年中會向立法會提交相關的修訂條例草案。

劉麥嘉軒說,強積金屬於長線投資,呼籲「打工仔」切忌「為轉而轉」,應衡量各項因素,仔細比較不同計劃的基金選擇、表現以及收費水平,並按人生階段、投資目標、風險承受能力等因素,審慎作出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