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藝術中心主辦的「ifva 獨立短片及影像媒體節」,今年復辦,其中講述「子彈仔」單車文化的紀錄片《風馳電掣》,因未能在放映前取得電檢結果,被大會取消入圍資格。

根據《電影檢查條例》,檢查員一般須於送檢後14天內作出決定,若涉及「不利國家安全」因素,可延長至28天。電影、報刊及物品管理辦事處回應查詢時表示,一直按既定機制處理送檢申請,不會評論個別個案,未有回應逾時審查的原因。

導演曾銘森在前日社交平台表示,上月中獲通知作品入圍並公開售票,他隨後向大會交片送檢。但在放映前夕,大會以未有電檢結果為由取消放映;至今個月20日,大會再以作品未完成放映、不符有效入圍資格為由,取消入圍資格。曾銘森要求合理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