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發出有關智能眼鏡的指引,指智能眼鏡可在他人難以察覺的情況下拍照、錄影或錄音,帶來個人資料私隱風險。

指引建議,使用智能眼鏡前應仔細閱讀產品及服務供應商的私隱政策,了解產品將如何使用資料、保留多久,以及會否與第三方分享;避免在公眾有合理期望享有私隱的地方,例如醫院、診所及更衣室,使用智能眼鏡或啟動攝錄功能;切勿以智能眼鏡作出違法行為,包括非法拍攝私密影像及在受限制地點攝錄;拍攝或錄影目標人士前先通知對方;只收集擬使用目的所需的個人資料,避免過度或持續攝錄等。

指引又提到,在網上或向第三方分享由智能眼鏡所攝錄的照片、影片或錄音前,應小心考慮會否構成在未經他人同意下披露他人的個人資料。

私隱專員鍾麗玲表示,智能眼鏡收集的資料可能被AI系統分析及處理,建議用戶在使用智能眼鏡時,如涉及收集和使用個人資料,應留意並遵從《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下的相關條例規定,並以尊重私隱的態度使用有關裝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