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李家超宣布,啟動部門首長責任制下行政責任兩級調查機制,轉介公務員敘用委員會調查房屋局獨立審查組、屋宇署、消防處和勞工處,在監督與宏福苑工程相關火警風險的責任,3個月內完成。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指,調查旨在查找事實,以釐清有關人員的個人責任,有否失職,並按所得證據和事實,建議政府應考慮採取的紀律行動或行政處分。她指明白社會高度關注行政問責,相比政府於南丫海難在9個月內調查海事處的失責,3個月內完成調查的要求更反映政府的決心。政府已提早進行前期工作,借調2名首長級政務主任支援調查。她又指,政府對於部門缺失感到失望,但強調大部分公務員仍然盡忠職守,個別部門缺失不能以偏概全,套用於其他公務員。

公務員敍用委員會主席鄭美施指,將會組成調查小組,由她擔任組長,並設支援辦公室。調查小組將會以獨立委員會報告及資料為起點,深入調查有關公務員履行職務時的不足,例如有否違反公務員守則,調查小組會索取有關工作文件,並約見他們查找事實,初步估計要約見接近100名不同部門的公務員,當中40至50人將是調查對象。鄭美施指,調查小組的工作非常繁重,3個月時間緊迫及具挑戰性,預料調查會縱橫交錯,非常複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