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將因應大埔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的建議修改多條法例。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表示,修例與其他措施環環緊扣,最終就樓宇大型維修的生態作出革命性改變。他形容現時市場的「肥豬肉太肥」,令不良承建商壟斷市場,所以必須驅逐壞人,令有誠信的專業人士重新投入市場,亦要透過設立預審名單及修改《建築物管理條例》等措施,協助業主作知情及真誠選擇,確保承建商在維修過程期間顧及安全。
林定國又表示,圍標問題在現行民事責任制度下,單靠罰款欠缺阻嚇力,刑事化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10年監禁和罰款,罰款上限為1000萬元,或違法所得商業得益三倍、或違法期間每年度本地營業額五成。他又指,當局亦會將相關罪行納入《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律政司在判刑階段可以提供意見,令法庭判罰符合大眾期望,對法官判罰有信心,相信可令違法者失去自由和「荷包肉痛」。
林定國形容宏福苑火災是一場悲劇,令人痛心,同時令當局汲取教訓,強迫當局深入審視樓宇維修各個環節,改變根深蒂固的問題。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丘應樺表示,競委會過去聯同警方及廉署持續打擊圍標、合謀定價等反競爭行為,相信修改《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並將罪行納入《廉政公署條例》,加強調查及檢控的權力,有助打擊圍標行為,期望明年4月前通過修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