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運輸及房局長張炳良在報章撰文,關注政府計劃明年立法強制收回宏福苑13戶不參與政府收購業權方案的業權,容易惹人憂慮成為政府剝奪私產的先例,甚至可能面對司法覆核

,要慎重處理。他強調《基本法》保障私人產權,政府不能在缺乏「公眾利益」前提或合理公共用途下收徵民產,呼籲當局盡早公布宏福苑驗樓報告,以釋居民疑慮。

對於房屋局長何永賢承擔政治責任請辭,張炳良在文章中表示,過往特區未建立清晰的政治問責倫理,今次行政長官李家超說明何永賢請辭是承擔「政治責任」,含義重大。他指政治問責有時是無情,不一定因主要官員直接犯錯,有時系統性疏漏源於往屆政府,但一旦出事,主政官員便要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