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下午辯論關於打擊圍標及推動圍標行為刑事化的無約束力議員議案。動議的專業動力議員方國珊指,《競爭條例》雖然禁止圍標,但本質上屬民事罪行,欠缺刑事追究和阻嚇力,如同放生圍標集團。她同意將圍標行為刑事化,擴大刑責至涉案公司、負責人及中間人,透過加重刑罰、引入獨立第三方監察機制、推行電子投票平台等。

提出修正案的經民聯黃永威指,建議從分層匿名平標、利用AI建立跨項目風險預警機制、運用資方便利,進行業主投票及委任代表等。 民建聯葉傲冬建議,加強核實授權書真偽,認為打擊圍標的專責執法隊伍,可抽查有關工程1至2%的授權書。

丘應樺:將作全流程檢視 多管齊下嚴打圍標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丘應樺表示,政府上周公開大埔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報告,並宣布推行全面系統改革,當局將會作全流程檢視,從修訂法例及加強執法等入手,多管齊下推行改革措施,全面嚴打樓宇維修工程圍標,包括修例,將涉及工程招標或投標安排的嚴重反競爭行為定為刑事罪行,涵蓋圍標、合謀定價、瓜分市場及限制產量,一經定罪最高判監10年及罰款1000萬元,相信違法者難以再將罰款當作經營成本。
 
丘應樺又表示,當局會優化《競爭條例》相關民事制度,未來採用刑事及民事雙軌執法模式,根據案情靈活打擊圍標,相信可令違法者承擔罪責,亦可保障公平競爭機會及市民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