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承認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在高等法院被判監禁10年。美國駐港澳總領事館強烈譴責判刑,要求立即釋放黃之鋒。特區政府晚上發聲明表示強烈反對,指有關言論屬毫無根據的攻擊抹黒,明顯是卑劣的政治操弄,予以強烈譴責。
發言人表示,法庭清楚指出,黃之鋒及羅冠聰是本案的主腦及呼籲外國實施制裁及敵對措施的最前沿倡議者,在港區國安法實施後,持續作出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法庭判處黃之鋒監禁10年,判刑理由有節有理,促請美國駐港澳總領事館發言人立即停止對香港特區堅定維護國家安全的工作指手劃腳,亦不要再捏造事實擾亂視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