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計劃收緊土地紀錄查冊,日後查冊需符合公眾利益等指明目的。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鍾麗玲認為,現行法例未有具體指明查冊目的及用途,修例有助將查冊制度變得清晰,加強保障業主私隱及查冊者,方便相關部門運作查冊服務,形容是「三方面共贏」。
對於修例後傳媒查冊將不獲豁免,鍾麗玲在電台節目指,現時《私隱條例》為新聞活動設豁免安排,傳媒未取得當事人同意亦可發佈資料,但前提是須符合公眾利益,與現時修例目的一致。
鍾麗玲指公署過去5年接獲20宗濫用土地登記冊資料的投訴,涉及利用資料將業主「起底」、上載資料至社交平台、或向業主推銷服務及樓盤等,認同絕大部分查冊人士守法,但她指出今年至今已接獲6宗投訴,濫用情況有惡化跡象,所以支持修例改善查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