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初級法院就首宗《維護國家安全法》案件判刑,民主派前立法會議員區錦新,被判監禁12年半。 國務院港澳辦回應指,判決充分彰顯澳門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堅定意志,同時也提示人們始終保持對國安風險的警惕,不斷築牢澳門繁榮穩定屏障。港澳辦指,區錦新案作為澳門國安法制定實施以來的第一宗案件,偵辦、審理過程和判決結果,標誌著澳門維護國安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落地見效,反映出澳門特區堅定維護國安的持之以恒和不懈努力。

港澳辦指,區錦新打著所謂「民主」、「自由」的旗號,長期勾連外部勢力,從事反中亂澳活動,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和澳門繁榮穩定;澳門特區法院的判決有力宣示,國安是不能觸碰的底線,任何人或組織無論打著什麼幌子,無論有什麼後台撐腰,只要危害國家安全,都必定受到法律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