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對於多個以美西方為首的國家、反華媒體、境外組織及政客等在特區法庭嚴格依法對黃之鋒涉及「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的案件判刑後,作出惡意攻擊和污衊抹黑,表示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予以強烈譴責。
發言人指出,黃之鋒在獲得充分時間考慮並獲得法律意見下選擇承認控罪;整個法律程序按香港普通法制度下一貫遵循的法治原則,公平公正地進行,黃之鋒亦依法享有提出上訴的權利。定罪基於他在《港區國安法》實施後持續與其他人串謀作出危害國安的不法行為。他被依法懲治,實屬咎由自取,亦屬天經地義。敦促各方停止惡意攻擊及任何形式的干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