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建議向「藝術及體育發展基金」注資三十億元,作為種子基金,利用每年的投資回報,提供額外資源,資助體育及文化藝術的長遠發展。消息指,三十億元的基金,藝術及體育發展各佔一半,預料基金每年有百分之五回報,單是體育方面,每年可以有七千五百萬元,用作資助本港代表隊參與大型比賽,但資助對象,不包括精英運動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