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超球會曼聯的前鋒朗尼,在被指拖欠前經理人公司佣金的官司中勝訴,毋需賠償四百三十萬鎊,只需向對方支付九萬鎊補償。 朗尼零二年與這間經理人公司簽約,但擔任他經理人的斯特雷特福德,零八年離開公司,自立門戶,朗尼跟隨跳槽,無再向公司支付佣金,公司入稟法院,向朗尼索償四百三十萬鎊。正在巴巴多斯度假的朗尼發表聲明,高興獲判勝訴,更批評前經理人公司開出的賠償金額是笑話,覺得自己同妻子被人敲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