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總統盧拉,簽署通過《球迷法》,對球迷、裁判以至官員都加以規範,以確保足球等體育賽事安全舉行。法例訂明,裁判和球會領導層操控比賽賽果,會構成刑事罪行,可被判監禁二至六年。而炒賣門票、或球迷組織煽動暴力行為,都屬於犯罪,分別可被判監禁兩年及罰款。法例又規定,所有球迷組織都要登記,如果會員在球場方圓五公里範圍進行破壞,組織就要負責賠償。 巴西將分別在二零一四及一六年,舉辦世界盃及奧運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