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丹東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中國足壇反賭案多名原足球裁判等涉案人士作出一審宣判,其中原中超公司總經理呂鋒,因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及行賄罪,被判有期徒刑六年零六個月,罰款十五萬元人民幣。四名涉案球證,判刑三年半至七年。其中黃俊傑因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被判有期徒刑七年,罰款二十萬,並追繳全部賄金。萬大雪被判入獄六年,陸俊被判處五年半,罰款十萬元,沒收受賄的七十一萬元,至於周偉新就被判三年半監禁。